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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 仁愛的訪客 - 人事會計 | 2017-01-02 | 點閱數: 887

一、須具資格條件: 1 、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畢業,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 2 、具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 3 、具服務熱忱、積極負責、溝通協調及守法廉潔觀念。 4.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、第 28 條不得任用之情事。

二、檢具文件:請檢具履歷表(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http://www.tainan.gov.tw/tainan/job_t2.asp 求職徵才-下載約聘(僱、用)及職務代理應徵人員簡歷表(A4))、大專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影本(影本須加蓋正本相符並簽章),於 106 年 1 月 3 日前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(http://personnel.tainan.gov.tw/index.aspx)徵才公告線上報名、郵寄或送達臺南市佳里區仁愛路 307 號臺南市佳里區仁愛國小人事室(郵寄以郵戳為憑)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幹事請假職代」。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談。報名資料恕不退還。

三、工作內容:(一)出納及文書相關業務 (二)所得稅扣繳及申報業務 (三)臨時人員(含代兼課教師)勞健保加退保作業、二代健保計算繳納作業 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起迄時間: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06 年 4 月 10 日止,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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