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61609 號函辦理。 二、有關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核假事宜,請各校自行依權責卓處。 三、檢附活動相關資料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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